近日,兖州区出台了《济宁市兖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济兖政字〔20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文件旨在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水平,这无疑将为政府服务的优化与升级注入强大动力。
《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七条,主要包含出台背景、适用范围、适用原则、责任划分等,对项目评审、立项管理、财政预算管理、采购和合同管理、项目实施和变更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细则进行了说明。《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全过程备案、共享共用。文件中还专门提到政务信息化项目未经技术评审一律不予立项、未经立项审核一律不安排预算、未经全过程备案一律不予验收、未经验收评价一律不安排运维经费,在《管理办法》的规范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转将更加高效健康。
“《管理办法》出台,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落实了区大数据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密码管理局,区直部门单位、镇街7方责任,通过明确责任归属,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的平稳有序。”区大数据中心助理工程师李天骄告诉记者。
兖州区大数据中心表示,下步将发挥好政务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确保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有序推进。
政策原文链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jining.gov.cn/api-gateway/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1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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